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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RS

Q1:什麼是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
A:
這是世界衛生組織(WHO)於三月十五日新公布的名稱,在這之前稱為非典型肺炎。此事件開始於2003年2月26日越南河內的一位美國商人發病就醫,後來送香港治療後死亡。之後在香港、越南陸續出現非典型肺炎合併有呼吸道感染症狀的案例。至於與去年十一月開始的廣東肺炎疫情是否具關聯性尚未釐清,目前為止懷疑是一種尚未經証實之病毒感染引起。其特點為發生瀰漫性肺炎及呼吸衰竭,較過去所知病毒、細菌引起的非典型肺炎嚴重,因此取名為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

 

Q2: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的症狀為何?
A:
SARS的主要症狀為發高燒(>38℃)、咳嗽、呼吸急促或呼吸困難。胸部X光檢查可發現肺部病變。SARS尚可能伴隨其他症狀,包括:頭痛、肌肉僵直、食慾不振、倦怠、意識紊亂、皮疹及腹瀉。

 

Q3: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潛伏期有多長?
A:
SARS潛伏期從2至7天不等,最常見者為3~5天,為求慎審,潛伏期觀察可延長至14天。

 

Q4: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嚴重性?
A:
SARS最嚴重會出現瀰漫性肺炎,氧氣交換下降,導致肺部缺氧,所以病人會呼吸困難、缺氧,甚至導致死亡。

 

Q5: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致死情形?
A:
截至四月三日全世界有2223例報告病例,死亡個案只有78例。最新的累計死亡病例數請查閱疾病管制局網站翻譯自世界衛生組織之資料。

 

Q6: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病人應如何處置?
A:
病人應安置在隔離病房,並在照護時使用呼吸道及黏膜防護措施。疑似病例一定要與其他病人分開,安置在獨立的病房內。醫護人員及訪客與病人有密切接觸時,應戴上具過濾效果的口罩、護目鏡、長袍、頭套及手套。

 

Q7:如何治療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
A:
雖然已經嚐試使用幾種藥物,但是到目前為止,仍無預防或治療的建議用藥,抗生素並無效果。應由具適當防護的醫護專業人員進行症狀治療;在良好的支持性照護下,許多國家已有一些病人從加護病房轉到一般病房。

 

Q8:第一個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病例出現在何時何地?
A:
一位男性於二00三年二月廿六日因為高燒、乾咳、肌肉痛及輕微喉嚨痛,被送進越南河內一家醫院。在四天後病程進展至呼吸困難、嚴重血小板缺乏,並出現成人呼吸窘迫,而需要使用呼吸器。

 

Q9: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如何傳染?傳染力如何?
A:
依據現有的證據顯示,致病原在人與人之間的傳播需經由與病人的密切接觸,可能是接觸病人的飛沫或體液而傳染。目前全球發現的病例大部份是照顧SARS病人的醫護人員,或SARS病人的至親好友。至於要多少量的致病原才會導致感染,目前並不清楚。

 

Q10: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會快速擴散嗎?
A:
SARS似乎並不像流行性感冒傳染力那麼強,不過現在國際間旅遊頻繁,仍有快速散布至全球的危險。

 

Q11:何時才能找出致病原?
A:
在二00三年三月十七日已建立一個跨國性的研究計畫來鑑定SARS的致病原,共有十個國家,十一個最頂尖的實驗室參與,目前已從個案及解剖之遺體採集了各種檢體化驗,並有可疑致病原進一步確認中。

 

Q12:到目前為止,有多少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報告病例?
A:
由於全世界對SARS的警覺提高,故最近通報病例數不斷攀升,但並不代表所有通報病例都已被證實。目前全球充斥著許多不實傳言,其實有不少個案都只是冬季常見的傳染病,例如流行性感冒,因為其初期症狀與SARS十分相似。

 

Q13:目前已有多少國家通報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病例?
A:
最新的通報國家數請查閱疾病管制局網站翻譯自世界衛生組織之資料。

 

Q14: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會不會與生物恐怖事件有關?
A:
沒有任何跡象顯示,SARS與生物恐怖有關。

 

Q15:在中國大陸廣東的流行與這次疫情有關嗎?
A:
有關2002年11月在廣東省開始的非典型肺炎疫情,經過世界衛生組織派員前往大陸調查,在2003年3月27日公布中國病例數,且依據世界衛生組織調查結果,當時中國廣東省爆發流行之非典型肺炎與現在的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極可能為相同的疾病。

 

Q16:這會是下一波的流感世界性大流行嗎?
A:
雖然最初曾經懷疑是流感,不過目前的各項檢驗結果均未顯示流感病毒是SARS的致病原。

 

Q17: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病患家屬或密切接觸者須住院隔離觀察嗎?
A:
依世界衛生組織(WHO)規定,有症狀之家屬應立即照胸部X光,並以留院觀察為宜;如無症狀家屬,應居家隔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會同各地衛生局,對與疑似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病患密切接觸者,發給「居家隔離通知」(詳http://www.cdc.gov.tw網站),請接受通知民眾務必遵守。

 

Q18: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個案的鄰居是否有感染之危險性?
A:
目前SARS個案的密切共同生活者或在醫院照顧病患者,有被傳染之可能,非密切生活之鄰居應無此危險。

 

Q19:台灣隔離病房是否足夠應用?
A:
各縣市均有呼吸道隔離病房,全台灣的呼吸道隔離病房約有700床,大家可以放心。

 

Q20:如何預防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
A:
世界衛生組織建議勿前往廣東、香港、越南等地區旅遊,如一定得到上述地區,應注意行程之安排,並採取自我保護措施,不要到人口聚集處、更避免到醫院,避免與動物接觸。自我保護及加強個人衛生習慣(勤洗手及增強個人抵抗力(飲食、作息正常)。從上述地區回國後,一有發燒、不尋常呼吸道症狀時,應即就醫並告知曾去過疫區之旅遊史。

 

Q21: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是否需預防性投藥?
A:
目前沒有必要進行預防性投藥。

 

Q22:施打肺炎疫苗預防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有效嗎?
A:
因為目前之SARS並不是由肺炎雙球菌引起,因此不建議施打肺炎疫苗預防。

 

Q23:預防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要戴口罩嗎?
A:
建議探視可能或疑似SARS病患,應戴口罩。

 

Q24:防治SARS傳染病之消毒方法與方式為何?
A:
其消毒方法與方式說明如下:兼行消毒(Concurrent disinfection):即指感染原一被排出感染者體外,或對此帶有感染原的排泄物污染器物之後,應儘速地加以消毒,使得人們接觸這些排泄物或污穢器物的機會減到最小而言。終期消毒﹦終末﹙期﹚消毒(Terminal infection):指病人因故遷離時所實施的消毒程序,例如病人死亡、或住院後轉離、出院、或病人作為傳染源的狀態中止、或醫院隔離之後等等時機。一般實施終期清潔(cleaning)即可,如通氣、曝曬、更換被褥傢俱等;用上終期消毒的機會並不多。只有病症的傳染源是以間接接觸方式傳播時,才有必要實施終期消毒;也就是說,針對有高傳染力、病患病症的傳染源是以間接接觸方式傳播時,除病人使用器具可每天消毒外,使用過之病房環境、器物等不容易按期消毒者,如病房通氣管道、冷暖氣設備、病床、房間環境器物、曝曬、更換被褥傢俱等,病人一離開不再使用病房環境後,立即有必要實施終期消毒,此徹底消毒方法也可謂終末﹙期﹚消毒。有關SARS消毒方式,以(1)疑似病患及其接觸者之環境採用兼行消毒(Concurrent disinfection)方法消毒之!(2)病患及其接觸者之環境採用終期消毒﹦終末﹙期﹚消毒(Terminal infection)方法消毒之!

 

Q25:防治SARS傳染病之消毒對象為何?
A:
有關SARS消毒對象,以傳染病病人或疑似患者(包括其接觸者)之分泌物、排洩物及其他可能具傳染性物品等消毒對象為主。

 

Q26:防治SARS傳染病之消毒稀釋濃度倍數為何?
A:
消毒方法可比照使用一般市售漂白水(成分為次氯酸鈉,濃度約12%),為最便宜且有效之消毒劑,使用方法一般使用最常用的是稀釋濃度為100mg/l之次氯酸鈉(0.01%漂白水),清洗手部及一般器物等處,因大型客車車箱內部或其他場合有可能受分泌物污染,故稀釋濃度要高一點,因此大型客車車箱內部或其他場合清潔,以1%漂白水沖洗車箱及擦拭之,或其他場合比照進行之;嘔吐物以5%漂白水清洗之。

 

Q27:疫情如此嚴重,為何不對疫區提出限制旅遊?
A:
世界衛生組織於2003年4月2日發布最新SARS旅遊警示,建議旅客延後所有到香港及廣東的非必要行程。而且在香港及廣東已發生社區感染,顯示在面對面密切接觸之外,可能還有環境因子等未知傳播方式,所以世界衛生組織首度改變自SARS疫情發生以來,「不限制到任何目的地旅遊(No commendation for people to restrict travel to any destination)」的政策,希望能限制SARS在國際間的傳播。此一建議可謂史無前例,自1958年起世界衛生組織每週均會公布全球國際檢疫傳染病之疫區,以供其鄰國及旅客採取必要的防治措施,但從未因傳染病爆發流行而提出旅遊限制。不過由於SARS目前並無疫苗及治療方法,只有暫時採行此一措施,旅遊警示將依疫情進展每日檢討更新。本局會依WHO資料發布相關訊息,請民眾密切注意疾病管制局網站(www.cdc.gov.tw)公布之最新訊息。

 

Q28:是否有病例發生的國家,該國全國均屬疫區,都有危險性?
A:
為了萬全起見,因中國及開發中國家資訊較不完整,再次叮嚀非必要之旅行,仍請暫勿前往。

 

Q29:與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個案搭同一班飛機該怎麼辦?
A:
有SARS症狀之旅客航空公司應婉拒其登機。如果不放心,請到醫院做必要之檢查。有關醫療檢查治療訊息,可向疾病管制局0800-024-582查詢。

 

Q30:航空器禁止疑似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旅客上機,如何確實執行?
A:
航空公司於旅客報到劃位時會觀察及詢問,請旅客基於大眾健康理由,如有咳嗽、發燒症狀應主動告知,如果航空公司未主動詢問,應提醒其要如此做。

 

Q31:如果航空公司讓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個案上機,應如何處理?
A:
依WHO發布之準則,自SARS發生地區起飛之航空器,該所有公司有義務確實檢核旅客填報之SARS防治調查表,凡有類似症狀者,應會同機場醫護或防疫人員許可,始得登機。因此,如發現航空公司違反上述作業程序使SARS疑似個案上機,在台灣可請檢據(包括時間、地點、航班)向0800-024-582通報。

 

Q32:衛生署會不會通知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個案之同一班機旅客?
A:
衛生署已取得SARS個案同機旅客訊息,將會個別聯繫。

 

Q33: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個案已過潛伏期,但病症不明顯,與其搭同班飛機,應如何處理?
A:
所有潛伏期、發病期皆依疫調結果判定,如果SARS個案在發病期搭飛機,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會通知同團人員進行檢查。

 

Q34:航機或船運旅客在途中發生疑似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症狀時,航空公司或船舶公司應注意哪些事項?
A:
建議航機旅客在飛行途中發生疑似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症狀時,空服人員應通知塔台轉知地勤人員待命,以備落地後立即處理,該班飛機則進行特別檢疫消毒,全機機組員及旅客由衛生署疾病管制局進行後續追蹤。經由海運途徑旅行之案例,比照空運辦理。

 

Q35:面對目前SARS的蔓延與擴大,旅遊業者與遊客該如何因應?政府相關單位有何具體協助措施?
A:
 一、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已函請觀光局轉知各旅行公會會員旅行社注意下述事項:
1如旅行社出團至中國大陸、香港、越南、新加坡等曾有報告病例之地區者,應勸導團員儘量避免至人多擁擠之公共場所,如有旅客出現發燒、咳嗽、呼吸困難、呼吸急促等症狀,應儘速於當地安排病患就醫,並應善盡告知同團旅客之義務。
2對於自上述地區返國,且有可能與病例接觸的民眾,如有發燒及不尋常的呼吸道症狀,應即通報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免付費疫情通報專線0800-024-582)並就醫,同時告知醫護人員有關出國資訊,俾即時採取必要之治療與隔離措施。
3旅客返國入境時,若出現不適症狀,可透過空服員協助,在入境航班上填寫「症狀聲明表」,投入位於機場入境動線之回收箱;或自行於回收箱處取單填寫「症狀聲明表」後投箱,並將下聯「傳染病敬告卡」撕下攜回,供就醫時參考。若於機場出現嚴重症狀,請速聯絡機場檢疫人員:中正機場第一航廈(03)3982584、第二航廈(03)3983395及高雄機場(07)8031141。
4為便利旅客取得「症狀聲明表」,已請旅行社協助分送表單(夾帶於旅客護照或機票)給前往東南亞、大陸及香港之旅客。

 

二、疾病管制局亦發函各航空公司要求其配合下述事項:
1機場工作人員如發現乘客於旅遊地上機前有發燒至38°C以上,及咳嗽、呼吸困難等不尋常之呼吸道症狀,應建議旅客先於當地就醫,直到症狀緩和再返國。
2為避免傳染病由境外移入,亦請航空公司於發現機上旅客有上述症狀時,應依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即時通報機場檢疫人員,以利檢疫工作之進行。
3請空服員於航機降落以前,於航班上加強播放「入境旅客申報制共同宣導錄影帶」或利用廣播向乘客宣導填寫症狀聲明表;並請各航空公司於入境航班準備適量之「症狀聲明表」表格,供出現疑似傳染病症狀之旅客填寫。

 

三、疾病管制局提供航空公司機上廣播稿以提醒民眾注意自身狀況,如有類似症狀有義務通報衛生單位。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4-28
  • 發布日期: 2023-03-0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南區衛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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