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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新住民懷孕婦女未納健保產前檢查補助應攜帶?

1.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正本。
2.新住民居留證。
3.配偶身分證。
4.若有產檢,請攜帶近期產檢報告。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3-09
  • 發布日期: 2023-03-0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南區衛生所
  • 點閱次數: 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