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專區服務 > 醫學保健常識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傳統市場禁宰活禽政策--答客問(Q&A)

(102.05.03版)

Q1:為什麼傳統市場要禁宰活禽?
答:受到中國大陸H7N9禽流感疫情之影響,與本(102)年4月24日我國發生首例境外移入人類H7N9禽流感確診案例,考量該病傳播途徑係經由接觸活禽而感染,及市場內一般購物民眾眾多,如市場內販售及屠宰活禽,對民眾之可能感染風險非常高,為避免疫情發生及蔓延,爰提前於本年5月17日實施傳統市場禁宰活禽政策。

Q2:為何訂102年5月17日實施傳統市場禁宰活禽政策?
答:
一、基於國人健康考量及實際防疫需要,行政院「H7N9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第4次會議決議,由農委會公告自本(102)年6月17日起傳統市場禁宰活禽。
二、因應本年4月24日我國首例境外移入人類H7N9禽流感確診案例,為避免疫情蔓延,依據4月25日行政院院長指示應視疫情發展及相關配套措施提前實施,農委會就配套措施之準備情形及各部會之分工予以評估後,提前於本年5月17日實施傳統市場禁宰活禽政策。
三、為順利推動本項政策,農委會業成立推動傳統市場禁止宰殺活禽工作小組,由各相關機關依據配套措施分工辦理,並定期召開檢討會議檢討執行成果。
四、請地方政府及產業團體加速配合政策之推動,以確保家禽產業之永續發展及恢復消費者食用禽肉之信心。

Q3:傳統市場禁宰活禽政策,有那些免於屠宰場屠宰之情形?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免於屠宰場內屠宰:
(一)於自宅內屠宰雞、鴨及鵝供其家庭成員或賓客食用者。
(二)於山地原住民鄉(區)之傳統市場(包括零售市場、攤販臨時集中區<段/場>)內零售屠宰雞、鴨及鵝,經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列入管理者。
(三)於離島建設條例所稱之離島內屠宰雞、鴨及鵝,其屠宰場所為經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列入管理之集中屠宰處所並符合清潔衛生者。

Q4:發生H7N9禽流感疫情,消費者如何取得安全衛生禽肉?
答:
一、目前台灣地區有81家(至102年5月2日止)的家禽屠宰場,可以充分供應全國每天所需要的家禽屠體。
二、基本上台灣的家禽飼養場有各種監測機制,目前為止沒有發現H7N9的病毒存在。
三、屠宰場有屠宰衛生檢查獸醫師,嚴格把關,檢查不合格之屠體,依法判廢棄,檢查合格之屠體黏貼「防檢局屠宰衛生合格」標誌,因此禽肉是安全的,請大家可以安心的消費。

Q5:媒體報導台北市、台中市102年4月26日起禁宰活禽,實情為何?
答:依畜牧法第29條規定,傳統市場不得屠宰家禽係由農委會公告,目前農委會在進行法治作業中,將於本(102)年5月17日起實施;在那之前各種配套措施將陸續推動;台北市、台中市是本年4月26日即開始推動各種配套措施與工作,所以不要誤解。

Q6:從現在到5月17日前,會採取什麼措施?
答:
一、目前還有在販賣及屠宰活禽的攤商,鼓勵及早與合法屠宰場洽談未來供應屠體或委託代宰之相關事宜。
二、呼籲消費者,要購買在合法屠宰場屠宰的禽肉。
三、請經濟部與地方政府合作,負責攤商輔導獎勵措施,針對在執行困難的地方專案設法解決。
四、農委會會進行穩定產銷,並配合地方政府加強宣導與促銷活動。

Q7:提前實施傳統市場禁宰活禽之配套措施為何?
答:
一、農委會將公告提前於本(102)年5月17日開始實施傳統市場禁宰活禽政策,由農委會及相關部會全力協助傳統市場活禽攤商轉型工作,改販賣合格家禽屠體,並透過中央畜產會辦理土雞肉品促銷,爭取消費者對國產雞肉的信心,俾穩定產銷秩序與價格。
二、請地方政府及相關產業團體加速配合傳統市場禁宰活禽相關配套措施,包括:輔導活禽屠宰攤商轉型、加強禽肉消費衛生安全、調整家禽產銷及屠宰結構、加強查緝違法家禽屠宰處所、流感疫情之因應與蒐集及加強與利害關係人溝通等六大方向以為因應。
三、傳統市場禁宰活禽配套措施分工情形
(一)活禽屠宰攤商轉型輔導
辦理全國活禽屠宰攤商宣導,輔導傳統市場活禽屠宰攤商轉型直接販售合格禽肉,輔導活禽屠宰攤商轉(就)業,及督導各縣市市場管理單位聯合查核小組執行傳統市場活禽攤商查核。
(二)禽肉消費衛生安全
強化宣導屠宰衛生檢查合格標誌,加強宣導民眾及攤商肉品衛生相關教育活動,稽查市售禽肉來源及標示與其衛生安全。
(三)家禽產銷及屠宰結構調整
加強推動有色雞產業化及整合產銷體系,持續輔導家禽屠宰場產能協調及營運輔導,及辦理生產、運銷、屠宰、分切加工、禽肉行銷、攤商之媒合。
(四)加強查緝違法家禽屠宰處所
加強查緝違法屠宰家禽行為,及加強稽查違法家禽屠宰處所環境、空氣及噪音之污染。
(五)流感疫情之因應與蒐集
加強人類流感疫情之蒐集與因應,及國內家禽、候鳥等禽流感疫情監測、蒐集與因應。
(六)利害關係人溝通
研擬說帖,向家禽生產者、屠宰業者、消費者、立法院、攤商團體及相關團體組織等溝通及說明。

Q8:農委會執行傳統市場禁宰活禽之配套措施內容為何?
答:
一、協助傳統活禽攤商轉型工作如下:
(一)積極協助活禽運銷、理貨場(含行口)業者與屠宰場之媒合,輔導原活禽供應攤商改為販賣合格家禽屠體。
(二)促進禽肉行銷業者與攤商之媒合,分別協調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及禽肉行銷協會,透過地方政府及產業團體平台進行媒合。
二、配合公共媒體資源,加強國產合格禽肉之宣導工作。
三、透過各大通路展開土雞及禽肉販售行銷活動。
四、研擬傳統市場活禽攤商提早轉型獎勵措施。
五、加強違法家禽屠宰查緝取締頻率,維護禽肉衛生安全。

Q9:傳統市場禁宰活禽政策推動獎勵計畫為何?
答:
一、 對家禽屠宰場及委託屠宰業者部分:以各屠宰場本(102)年4月份屠宰衛生檢查日平均隻數為基準,超出基準部份以10元/隻進行獎勵(家禽屠宰場及委託屠宰業者以2:8比例分配),且監督屠宰場藉機哄抬代宰費用之情形。
二、 對活禽屠宰攤商部分:凡經濟部登記列管之1051攤,願意放棄現場宰殺活禽,並提早轉型向家禽屠宰場購買屠體者,提供15元/隻之獎勵金,俾利順利推動本政策。

Q10:目前市場攤商活禽宰殺數量?
答:
一、現在傳統市場活禽宰殺約2~3萬隻,本來有1600多攤,後降為1051攤,目前有在屠宰的僅920攤。
二、活禽交易跟在市場裡屠宰不同,活禽交易後會到合法屠宰場所或小型場所去屠宰,2萬多隻是指交易後,進到傳統市場去做現宰現賣,也就是我們現在要處理的。至於整個活禽交易或契約交易直接進屠宰場去的部分,只要在合法的屠宰場所,不在傳統市場直接接觸到消費者的過程裡面,我們都可一步一步加緊輔導他們向屠宰場取得屠體之獎勵措施。

Q11:102年5月17日怎麼訂出來的? 當天配套措施及執法方式?
答:
一、從地方政府開始推動,並不是所有攤商要等到本(102)年5月17日的當天才開始不宰活禽,現在就已開始推動。經過防檢局及畜牧處討論、公告程序、預告,以及與地方政府初步溝論後,認為應該要提前實施。
二、針對傳統市場禁宰活禽政策,政府從93年起就幾度推動,這是如果沒有這次H7N9,政府也打算中元節後推動,這是長期的工作,我們可以因此而減少消費者與活禽不必要的接觸,也是我們長久工作的方向與目標。
三、這次是因為境外移入的病例,而且H7N9在人身上的症狀與之前流感不同,我們決定加緊、加速推動。

Q12:全國家禽屠宰場是否足夠?
答:
一、100年度農業年報統計(101年尚未統計):全年可供屠宰量白肉雞約2億隻,土雞約1.4億隻,鴨約3,000萬隻,鵝約513萬隻。
二、目前全國已設家禽屠宰場共79場,其中可分別屠宰種類如下:
(一)雞73場,產能約3.781億隻(已超過需求11%)。
(二)鴨46場,產能約7,226萬隻 (已超過需求140%)。
(三)鵝39場,產能約3,464萬隻 (已超過需求575%)。
三、目前尚有53家申設中,多為小型家禽屠宰場,分佈全國,可符合各縣市少量多樣性之家禽屠宰需求,惟為避免過度投資,農委會特別提醒申設業者應審慎評估經濟效益。

Q13:新北市沒有屠宰場怎麼辦呢?
答:新北市臨近之台北市有家禽第一批發市場附設屠宰場,桃園縣、宜蘭縣也有多家家禽屠宰場,在新北市傳統市場之攤商,其所需禽肉屠體可從台北市、桃園縣、宜蘭縣等地屠宰場充分供應,另外目前已有許多中南部的屠宰場,將屠體(包括冷凍及非冷凍產品)北運供應大台北地區。後續將加強輔導新北市在泰山區之家禽屠宰場興建事宜,泰山區屠宰場業者預定於6月間興建完成開始營運。

Q14: 開罰日期是依據是什麼罰則開罰?
答:農委會依據畜牧法第29條授權及依法制作業程序公告,本(102)年5月17日起實施,這段期間我們將加強與縣市政府及產業界的溝通。例如有100個市場屠宰活雞,在縣市政府可先循序漸進方式推動,一步一步的執行,好比今天做5個,明天做10個,後天做30個,下個禮拜做50個,這樣達成目標的速度就會很快,不是要等到5月17日後再來推動;本年5月17日起公告生效,在傳統市場宰殺活禽就屬違法,依據畜牧法第38條規定處新台幣2萬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再犯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台幣10萬以下罰金。

Q15:傳統市場禁宰活禽政策為何一再改變?
答:
一、99年鑒於禽流感疫情趨緩,活禽零售屠宰仍有需要,經汲取國外活禽市場之存在及管理經驗,及參考各界意見,農委會於99年3月26日公告,維持傳統市場經地方政府列入管理者仍可零售屠宰家禽之規定。
二、102年中國大陸發生人類感染H7N9禽流感案例,基於國人健康考量及實際防疫需要,行政院「H7N9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本(102)年4月16日第4次會議決議,由農委會公告自本年6月17日起傳統市場禁宰活禽。
三、又因應本年4月24日我國首例境外移入人類H7N9禽流感確診案例,為避免疫情蔓延,農委會將提前於102.5.17實施傳統市場禁宰活禽政策。

Q16:傳統市場禁宰活禽政策正式實施後,違法屠宰之處置方式?
答:
一、為因應中國大陸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蔓延,農委會將公告零售市場、攤販臨時集中區(段/場)禁止宰殺活禽。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將督導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法執行查緝,一經查獲違法屠宰家禽行為,則依畜牧法規定裁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再犯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
二、家禽違法屠宰處所造成之環境污染,由環境保護署督導各縣市環保局前往稽查並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裁處新臺幣1千2百元以上6千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

Q17:北北基僅台北市有合格屠宰場1場,屠宰能量是否足夠提供北北基之消費者?
答:
一、目前北北基區域的禽肉來源分布,在臺北市有臺北市家禽批發市場附屬屠宰場1場,桃園縣及宜蘭縣等週邊縣市另分別有10場及5場,共計16家屠宰場。
二、臺北市家禽批發市場附屬屠宰場擁有14條屠宰線,相當於14家單線屠宰場,配合鄰近桃園縣及宜蘭縣屠宰場與目前許多中南部北運的禽品,經適當的媒合與調配,應可解決傳統市場禁宰後之能量問題。後續另將加強輔導新北市在泰山區之家禽屠宰場興建事宜。
三、臺北市家禽批發市場附屬屠宰場雖位於都會中心點,但是家禽集中屠宰,可以減少人與活禽之接觸,降低H7N9流感傳播之風險。

Q18:郊區土雞城到底算不算自家宰殺?
答:
一、自92年公告家禽屠宰衛生檢查至今,「自家宰殺」項目以供應其家庭成員或賓客食用者為原則,不得有販售的商業行為。
二、「土雞城」的屬性為經營餐飲業務,若於該地點宰殺後販售供人食用,應為商業行為。
三、依據畜牧法公告之家禽屠宰排外情形中,「於自宅內屠宰雞、鴨及鵝供其家庭成員或賓客食用者。」係指「自宅內」宰殺供供其家庭成員或賓客食用。所述「土雞城」宰殺情形,其地點及原則均與公告不符。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3-09
  • 發布日期: 2023-03-0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南區衛生所
  • 點閱次數: 1613